深港将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合作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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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6:46 人民网 | |||||||||
人民网深圳12月26日电 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遇到消费纠纷,在返程前就将可得到投诉处理结果。记者今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深港两地的消委会将于明年成立消费维权联合工作小组,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合作处理机制,并通过两地消费维权网的热线连接实现深港合作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有关负责人介绍,深港两地消委会从2003年起就开始共同搭建消费维权合作机制,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内地和香港在许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操作上都有很多区别,消费者在两地消费时应通过消委会仔细了解当地相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的权益一旦受损,应当尽快向消委会投诉,通过消费维权快速合作处理机制尽量在游客离港之前解决维权问题。 据悉,深港两地明年还将建立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旅游旺季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特别是在“五一”、“十一”和春节3个黄金周期间,将设立应急处理小组,应对突发事件。(胡谋、郝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