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物制药厂非法经营禽流感疫苗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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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7:20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 (记者 王国柱) 非法经营禽流感疫苗的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及其7名涉案管理人员12月22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内蒙古生物药品厂被判处非法经营罪,罚金60万元,法人代表等4人均被判刑。 ★四人被判刑
这次接受法庭公开宣判的被告人有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助理、生物制药事业部副部长沈红军,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原法定代表人王家福,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北京经营部3位原副总经理马凯峰、尹忠良、张秀文,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生物制药事业部技术总监魏学峰,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北京经营部原药品推销员徐明伟。 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被告人沈红军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被告人王家福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对被告人马凯峰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被告人尹忠良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张秀文以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徐明伟、魏学峰被判无罪。 ★案起辽宁锦州 2005年10月下旬,辽宁黑山县禽流感疫区出现了由金宇集团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生产的无批准文号禽流感疫苗。这7名被告人随后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后被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呼市公安局侦查终结 2005年11月9日,农业部作出吊销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兽医生产许可证的决定,该厂于11月10日停产。 停止生产后,内蒙古金宇集团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并成立了以金宇集团高管武满祥为组长的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停产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开始逐个落实具体的整改工作。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也采取了紧急措施 ★新闻背景 20余万瓶假疫苗流向全国 据锦州市警方查明,从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金宇集团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在没有国家正式生产批准文号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假禽类疫苗12种,共计20万余瓶。这些假疫苗流向全国,其中查实在辽宁省售出“新支流”、“新支双流”、“流感二价”、“新支二联油”、“新双流”等5个品种共6000多瓶。 ★相关链接 董事长公开道歉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宇案发后公开发布《致歉信》向社会表示歉意。 《致歉信》中提到:“对销售疫苗事件所造成的后果,依法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同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