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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查“空壳村”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8:30 云南日报

  新华社长春12月26日电

  新华社记者李亚彪、王晓明

  林木没了,农机没了,连村委会大院都卖掉了……在东北一些农村,常可以看到村集体积累一穷二白、集体资产一干二净的“空壳村”。

  在东北一个全国产粮大县,一位村支书说,为抵顶村级债务,村里把机动地都承包出去了,拖拉机、农机站、村办公地点都卖掉了。目前,村委会租房办公。高额债务把不少村经济拖垮,形成了今天的“空壳村”。

  村集体经济与资产流失的责任远不止债务。如果说“空壳村”的责任是一个链条,那么债务只是链条的末端。一段时期以来,村集体资产监管严重缺失,大量资产被违规变卖甚至贱卖,村集体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增值反而贬值,不少基层干部谈起此事痛心不已。有一个村在卖林木资源时,按市场价可以卖150万元以上,可村干部连村民代表大会都没开,就以几十万元的价格出售。

  “空壳村”的形成,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地方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脱离实际、违背科学发展观,办企业村村点火、乡乡冒烟,举债发展,盲目经营,亏空了村集体经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不少村办企业亏损,有一个村举债办养鸡场投资37万元,投资全部赔光。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除了中央加大投入外,丰厚的村集体积累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要在“空壳村”发展现代农业,难度可想而知。要解决“空壳村”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避免重蹈覆辙,有必要查查“空壳村”的责任,总结教训,引导农村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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