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舍五入”违反《价格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9:45 每日新报

  物价部门表示,邮政、电信、电力等部门的收费,都是经过物价监督部门严格审批后,才允许收取的。在这个过程中,各收费单位都应该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收取费用过程中,如果规定价格单位是分,那么就应该按照分收费。

  对于收取分币时是否可以“四舍五入”,物价部门表示,如果企业自主决定对于分币采取“四舍”的收取方法,作为物价部门是许可的。但企业如果采取分币“五入”的方式
,则视为违反《价格法》的行为,会受到物价部门的严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