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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厂不给“病历”可拒付费元旦后锡城修车要开“出院证明”,实施三项新政让您明明白白维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有车一族注意啦,下月起给车子做保养或维修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索要“汽车病历”,一旦发生纠纷这将成为您维权的法定证据。记者昨从无锡市运管处了解到,2007年1月1日,无锡市将同步实施“机动车维修记录”、“机动车维修合同”以及“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三项新政。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激增,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已增至近40万辆,机动车维
修业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据近年来接到的维修投诉来看,一些车主对汽车性能和构造不了解,维权意识也比较薄弱。据介绍,这次推行的“汽车病历”就是要记录每次维修或养护的机动车的日期、“症状”、诊断的数据、诊断的“病因”、修理的情况等等。市运管处朱建忠副处长表示,它既是机动车的“健康档案”,又是机动车的“病历”。以往车主在维修上出了毛病,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吃“哑巴亏”,现在“机动车维修记录”作为维权的法定依据,保管好自己的“汽车病历”就能更好地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与《机动车维修记录》同时实施的,还有“机动车维修合同”和“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两项制度。未按规定制作、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或者结算清单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袁晓岚皇甫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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