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将严打“早产奶”液态奶出厂须验明"生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1:30 黑龙江日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质检总局26日发布公告说,为有效避免“早产奶”问题的发生,自2007年1月1日起,液态奶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清晰标明其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并特别指明,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