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律师建议取消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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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1: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暂住证制度,一直是学术界声讨的对象。经过3个月的调查,河南省法律界较有影响的10名律师把两份《法律建议》寄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这两份“建议书”中,10名律师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据介绍,10名律师在“建议”中用2500字阐述了他们的主要观点。他们首先引用社
作为发起人,樊鸿烈律师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一名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还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 10名律师在“建议书”的最后写道: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对身份证的查验有效进行。 樊鸿烈律师认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已经有法可依。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颁布实施了《居民身份证法》,该法对人口流动管理的证件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此外,2006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规定了对流动人口的身份证件登记制度。“以上两部法律,已经足以解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再采取暂住证制度。” “如果暂住证继续存在,一是造成法律资源的浪费,二是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这就相当于多拿一份力量去办一件无效的事情,浪费纳税人的钱。”樊鸿烈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