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瑶琪依贪渎罪嫌以新台币60万元交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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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3:2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交通部长”郭瑶琪被控于今年7月“交通部长”任内、台当局“交通部”办理台铁台北车站内空间促进民间参与投资招商案时,收受南仁湖集团负责人李清波之子李宗贤贿赂,台检方连夜复讯郭瑶琪、李清波父子等三人后,今天凌晨将李清波父子饬回,但谕令郭瑶琪依贪渎罪嫌以新台币60万元交保。 据报道,郭瑶琪、李清波、李宗贤三人是于昨夜11时许被台“调查局北机组”移送
台湾检方表示,由于李清波目前仍是屏东县满州乡代会主席,且目前正值开会期间,检方无法将他羁押。至于郭瑶琪,检察官则是依涉嫌“不违背职务受贿罪”令她交保。 据报道,台南地检署是在侦办南仁湖集团涉及的工程弊案时,意外发现这起案外案。台湾检调人士透露,郭瑶琪等三人均向检察官否认犯行,郭瑶琪并表示工程标案的招标及进度均是台当局“交通部”业管事项,她“并无违背职务接受业者请托”。但台湾检调却认为,她与李清波父子从今年6月开始招标后,即有密集通联及资金来往,怀疑内情不单纯。台湾检调指郭耀琪在今年7月收受了李宗贤两万美金(约合新台币65万元)的贿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