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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A特323-324版:油菜花开清白归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4:21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A特323-324版:油菜花开清白归来

A特323版

南方都市报A特323-324版:油菜花开清白归来

A特324版:牢狱岁月让佘祥林的视力程度很糟,他只能用放大镜看报纸。


  油菜花开,清白归来

  佘祥林知道女演员张钰把一些性爱录像放上了互联网。“她也是没办法了。”他说,但他又有一个疑问:“娱乐圈是不是一向都是这样的?”

  佘祥林还知道他们湖北的美女明星刘亦菲急着出售位于纽约道格拉斯顿的豪宅。他
的手边放着一份《三峡晚报》和一个放大镜。“后来她的经纪人又说这消息是假的。”他补充说。

  在宜昌市这个小区的11楼,佘祥林与女儿拥有一套140平方米的住房。在顶楼的位置,天亮得早,天黑得晚,所以他喜欢。他忍着眼睛的疼痛,用放大镜看《三峡晚报》和《三峡商报》,还经常看看电视新闻,使自己的思路能够跟得上女儿和这个社会。

  女儿现在从中专班转入大专班,学

电子商务。女儿的一个好朋友这样评价她:坚毅,大气。这些都让他对女儿感到满意,并对自己的表现愈发烦躁:回归社会的步调是如此之慢。

  去年,为了陪女儿他离开了京山县雁门口镇,来到宜昌,并于今年4月份起与朋友一起经销深圳金威啤酒。半年多的商人身份让他感到力不从心,“我不是这块料,但做生意可能让我比较快地重返社会。”

  11月21日上午,他循着原来的路径来到经销啤酒的门市部,明明看到金威啤酒的广告牌,就是找不到入口。门市部所在的地段面临拆迁,一夜之间就在拆迁地与闹市间拉起一道白色的围墙来。他喃喃地说:变化真是快,变化真是快。

  21日下午,女儿上学去了,他来到宜昌市中心的夷陵广场。广场上菊花怒放,人流如织。“城市生活的确比农村好得多,恐怕以后想再回到农村也回不去了。”坐在一侧,看着欢乐的人群,他想起了以前的家,母亲杨五香、前妻张在玉,还有他的兄妹们,还有2005年4月1日,愚人节,油菜花开,他获得清白。

  当然,还有那11年牢狱。

  那些公正来自偶然

  1994年春天,油菜花开。当京山县雁门口镇的一个池塘里浮出那具至今仍不知其姓氏的女尸时,中国公安战线上的第一轮“严打”已经进入后期。

  关于“严打”的记忆在老百姓中并非个别。广州一家

房地产公司的广告策划部经理金明华甚至在谈论
房产新政
时仍会想到“严打”,他说,治乱用重典,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每逢“严打”刑法判决就可能出现失误。

  中国的“严打”始于1983年,佘祥林被京山公安作为杀妻凶手抓起来时,全国范围内的“严打”已经进行了11年,显得有些疲塌。但是,在被公安侦讯期间,根据佘的反映材料,他仍受到了严厉的刑讯逼供。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审判是在看守所进行的,佘祥林回忆说,过程潦草,法官问了些话就算完了,根本没听他辩解。他上诉,等来了二审,也是在看守所进行的,省里来的法官觉得这个案子有诸多疑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1月6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佘案发回重审。佘祥林现在仍对那个法官心存感激,他还记得法官当时的穿戴。

  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施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这个《决定》对6种严重刑事犯罪明确规定“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同一天,主席令第四号公布施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决定》。这个《决定》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愤极大的,应当迅速及时审判,可以不受《刑诉法》第110条规定的关于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以及各项传票、通知书送达期限的限制。”第二条规定:“前条所列犯罪分子的上诉期限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期限,由刑诉法第131条规定的10日改为3日。”

  当时,公检法联合办案,被告人不允许请律师辩护,开庭审理也取消了。1985年刚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的曲新久,当年他们一班同学去实习,有的在法院,有的在检察院,有的在公安局,从侦查、起诉到审判,7天就把一个案子办完了。2001年11月30日晚,已经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曲在北大演讲时说,这个案子从实体处理上可能没有问题,但程序显然不完备。

  在检察与公安之间反复的退查与报送中,佘祥林的案子走到了1998年。两年前,中国开始了第二轮“严打”,第三轮声势浩大的“严打”则要等到3年后的全国治安会议召开。

  佘祥林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四年,按刑诉法的规定,最高羁押时限是9个月。然而,当时超期羁押却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湖北荆门市的司法机关最终发现以现有的证据判不了佘祥林死刑,但他们又不打算放了他,虽然疑罪从无的理念在1996年就在刑诉法中确立,但还要过几年才在社会上叫得响。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佘祥林

  2005年4月1日,愚人节,油菜花开,佘祥林获得清白。1994年春天,花开时节正值“严打”,他被错抓入囹圄。《油菜花开》后来成为央视制作专题的名字。11年后重获自由的佘祥林,成为2005年促进司法改革的符号式人物。“媒体明星”一次次被撕开试图忘却的压抑的伤口。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的他,正比别人付出更多努力重建生活秩序。

  每一次冤案曝光,都会引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新一轮拷问并提出一个希冀:佘祥林、聂树斌、高莺莺案,是否会撬动中国司法体制改革?

  有媒体人士为佘祥林拍摄了记录片《油菜花开》,反映了一个普通公民遭遇司法制度缺憾时那是多大的灾难。 本报记者 王昕伟 摄

  活着的受了冤枉的人,都在痛苦在等待洗冤的那个人出现,那个“包青天”也许是自己的妻子,也许是作案真凶,也许是恰好遇到一名负责任的检察官。2006年肖扬强调,法院要树立“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的观念。

  在判决前,一个法官对佘祥林说,能判你死刑,早就判了;你家里人要有能力捞你出去,你也早没事出去了。“由此可见,我的案子的确让他们挺为难”。

  这一年,几件冤狱的主角们各有所属:湖南麻阳复员军人滕兴善被枪决9年了,司法部门认定他杀害肢解了一名女子,他的尸骨蒙冤了18载才能洗清罪名;河南农民胥敬祥已经于一年前被判了16年有期徒刑,他的罪名是抢劫罪、盗窃罪;昆明警察杜培武也被关进了看守所,他的妻子与一位公安局领导被人杀死在一辆车里,杜理所当然地成了怀疑对象,一年后他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活着的受了冤枉的人,都在痛苦在等待洗冤的那个人出现,那个“包青天”也许是自己的妻子,也许是作案真凶,也许是恰好遇到一名负责任的检察官。但,这些被曝光的冤案中没有一起缘于司法部门自身的纠错机制。

  时光离2005年还有7年。2005年后来被媒体称为“平冤年”,几桩冤案都在这一年重见天日。

  2006年,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强调,人民法院要树立“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的观念。肖扬还公开表示,“一旦发生冤错案件,什么司法成本都是无可比拟的,造成的损失是无可挽回的。”

  冤案拷问司法公正

  在看守所四年的羁押中,佘祥林用半截矿泉水瓶养了一株草,草长得很高,成了监仓里惟一的生趣,同仓的十几个人都拿它当宝贝。“在监仓里,除了人,只有蚊子能活下来”。

  然而,两年后,2000年7月9日,当河北邯郸的教师张东身被从公安局送到看守所时,他说看守所“简直是天堂”。

  张东身被认定强奸并杀害了自己的一名女学生。他后来向律师描述被公安审讯时的情形:他们用绳子吊我,让我下跪,踢我后背,打我的头……我觉得真不如死了痛快!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只要不吊我不打我就行。——难怪他会说看守所是天堂。

  被羁押3年后,2003年9月,张东身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佘祥林、张东身身陷囹圄的这些日子里,一些变化在悄然或者隆重地发生。

  疾风暴雨式的“严打”已经被学界质疑破坏法治。“综观历次的“严打”斗争,均是斗争期间轰轰烈烈,捷报频传,民众拍手称快;严打之后犯罪却越演越烈,治安状况每况愈下。”法学博士汪明亮说,当治安状况愈下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又发动“严打”。“严打”究竟有效还是无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教授说,要妥善处理好“严打”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是我们好不容易才确立起来的一项治国方略,需要严格捍卫之。我们必须记住,一个社会对待犯罪人的态度是这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减少暴力犯罪的方法只能通过创造一种尊重人的人权文化来实现。” 

  其实,在1997年修改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刑法》中,已经确定了“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经法庭审理,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它还同时规定了严禁以刑讯来获得证据。

  然而,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有罪推定、定枉勿纵的传统思路仍在大行其道。“由于缺乏配套制度的设计,在实践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形同虚设。”一名在地方检察机关以及反贪局长期担任职务的官员说。另一位律师更是深有感触: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是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两大毒瘤。

  每一次冤案曝光,都会引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新一轮考问并提出一个希冀:佘祥林、聂树斌、高莺莺案,是否会撬动中国司法体制改革?

  河北青年律师李树亭对这样的声浪不以为然,他不否认体制内细枝末节的改动必然会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但他更希望司法体制本身传出破冰之声。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并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党和国家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和神圣使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2003年全国两会期间,近百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呼吁“成立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委员会”,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说,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将颁布和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50项改革中有多项举措触及司法改革深水区,这意味着司法改革的体制突破。肖扬将司法体制的弊端概括为: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

  司法从业者的变化则要更早一些。2001年6月,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开始实施,从而开始了“无知者不能从事法律职业”的新路,在过去,没有任何专业知识的人都可以进入公检法队伍。现在,司法考试已经成为中国最难通过的门槛之一。肖扬说,司法考试有助于在法律从业人员中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理念、思维、知识和技能,统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法律的理解,维护法制的统一。

  正是在这样的改革声浪中,一件件冤案的“包青天”出现了。

  2000年7月,昆明警察杜培武出狱,因为杀死他妻子和那个公安局领导的真凶杨天勇落网;2005年,那个被司法部门认定为滕兴善所杀的女人石小荣证明还好好地活在人间,只是滕的尸骨已寒;2005年3月,河南农民胥敬祥走出监狱,13年牢底不堪回首,他能活下来是因为一位检察官秉公抗诉;2005年1月,河北嫌犯王书金向警方交代说1994年在石家庄郊区奸杀过一名女子,而那个21岁的青年聂树斌已经被当成杀人凶手于11年前枪决。

  2005年3月28日,出走了11年的农妇张在玉回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探亲。“死人复活”,还有4个月就刑满释放的佘祥林沉冤得雪。此时,又是一年油菜花开。由此,他也成为警示中国司法弊端的一个活生生的符号。

  有评论说,冤狱的产生,源于一个“把冤案办成铁案”的可怕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几乎每个环节都违反了法律严格规定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甚至从根本上背离了司法公正和独立的基本原则”。

  在去年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说,审判机关作为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对死刑案件还是其他任何案件,都必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新华社的评论指出,佘祥林的11年牢狱之灾,是有罪推定、未审先定导致的冤案、错案,给当事人权益带来巨大的伤害,也说明依法治国仍然任重道远。

  更多的评论者注意到,佘祥林案平反昭雪所依赖的竟是张在玉探亲这样一个偶然事件,从而对中国司法体制的自我纠错能力提出质疑。“如果我们仅仅依靠这种偶然来获得正义,那么这种正义不仅是不牢靠的,而且往往是迟到的,并不能给我们的生命和权益带来保障。”

  荆棘密布,仍要前行

  1998年到2005年,佘祥林被投入了湖北沙洋监狱。在服刑期间,他在采石场打过石头,他在水泥厂干过,2000年,当佘祥林在悲苦中顶着太阳打石头时,河北教师张东身的灾难则从一只电灯泡上拉开帷幕。

  这年的6月22日深夜,邯郸县第四中学初三女生张丽娟被人杀死在宿舍内。后来,警方从宿舍内一只灯泡上提取到了张的班主任张东身的一枚指纹,并由此推断张东身强奸自己的学生后将其杀害。

  睡在张丽娟旁边的一位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杀死张的人瘦瘦的,脖子挺长,像是XX,但警方并没有对这个重要线索进行排查,而是继续在矮胖子张东身身上做文章。

  后来的事实表明,张东身在警察那里被刑讯逼供,承认奸杀了张丽娟。

  虽然遭遇了同样的刑讯逼供,但张氏冤案与十年前的冤案相比有了明显不同的走向。“如果是在十年前,张东身一定不会有后来无罪释放的结果。”辩护律师李树亭说。

  这个看法有吉林王海军杀妻冤案作为佐证。1987年,吉林磐石人王海军因杀害妻子张金霞被判刑15年,2001年男子金太植落网,承认自己杀害了张金霞。王的律师修保说,不能说19年前对王海军的判决是错的。19年前,我国适用旧刑事诉讼法,强调有罪推定原则,比如佘祥林案,当年也可能是按有罪推定的原则来判决的。他说,现在王海军的案子按疑罪从无处理,正是新刑事诉讼法在保护当事人权利上的飞跃。如果王海军或佘祥林案发生在现在而不是在十几年前,都不可能被判刑。

  2003年9月,张东身在被羁押三年后走向了疑罪从无。然而,这一走向同样充满了曲折和荆棘。张东身的案卷在检察与公安之间不断地退和送。证据不足,但公安就是不放人。张东身的三年时光在看守所过去了。

  在张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质证,法庭上多次响起掌声。“至少这一次开庭体现了控辩双方的平等地位。这在过去也是没有过的。”

  张东身案是比较著名的以“疑罪从无”原则处理的案件。与之时间相近,入狱2103天的河南信阳人张从明也被无罪释放。这是河南首例依照新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原则而判决的案件。

  苦涩的是,冤案成了推动司法进步的重要力量。湖北法律专家针对佘祥林案指出,这个“离奇”的错案凸显出现行司法体制的一些漏洞,也势必促进司法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从而进一步促进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

  张东身案件则暴露出超期羁押问题,2003年5月,全国开始清理超期羁押,光在邯郸,40多天内就释放了40多人;200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说,截至11月31日,全国法院已清理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868件2427人,到年底可以基本清理完超期羁押案件。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建立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强化人权保护意识、程序公正意识。

  杜培武案、佘祥林案、张东身案、张从明案、胥敬祥案,每起案件曝光,刑讯逼供就会成为万夫所指,民间就腾起一轮司法改革的声浪。而佘祥林、聂树斌案,则又一次把死刑复核收回问题逼到了风口浪尖上。

  2005年3月10日,肖扬宣布死刑复核权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最新的消息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所有死刑判决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复核。26年前,为了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最高院下放了死刑复核权。最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对于落实宪法规定、保障人权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而早在去年底,最高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二审都要实行公开审理。

  2005年4月,由法学院樊崇义领导的“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试验)项目”研究在北京市海淀区、河南省焦作市、甘肃省白银市展开。“讯问时律师在场”最为犯罪嫌疑人欢迎,也最为公安所不能接受。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透露,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但同时强调“律师在场”制度由试验到立法的推行要慎重。

  10年来,中国的司法改革就是以这样的细节的形式艰难前行。

  作为基层的法律人士,李树亭感受着司法变革的点点滴滴,尽管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他仍对中国司法改革的未来充满希望,细枝末节也有可能长成参天大树。高莺莺案件王才亮律师的助手李金平也感受到了这种变化。上个月(11月)10日他到襄樊看守所会见高天虎。尽管按刑诉法规定他完全可以会见当事人,但惯例是要经过检察机关同意。但这次,没有加盖检察院的章,他们也会见了高天虎。“这是我们办理的第一起未经检察机关批准而会见成功的刑事案件。不知,这是否全国第一起!我希望这不是第一起,《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10年了!再想想,我们的会见成功,是因为法律本身呢?还是因为高天虎案件的特殊性呢”?

  “司法改革如同一艘航船,毕竟承载着人们的梦想和期盼起航了。只要坚持不懈地前行,总有一天会到达依法治国的理想彼岸。”李树亭说。

  今年油菜花开的时候,佘祥林来到了宜昌,学着做一个生意人。他仍会接到电话,那些有冤屈的人向他求助,但除了倾听之外,他感到什么也帮不了人家。

  11月中旬,佘祥林接到了来自广东佛山的一个电话,一个打工者向他求助,问他认识不认识最高法院的领导。尽管未能得到帮助,他还是对佘祥林说,他要到北京告状。佘祥林祝福他能遇到好人,并有个好的结果。

  今年早些时候,佘祥林在雁门口的新屋盖好了。他的父亲刚搬进两天,老屋就在夜里轰然倒塌。老屋里那副见证了这个家庭几十年风霜的对联——云间瑞气三千丈,堂上春风十二时,横批:受天之祐——被埋在了泥土里,并将随着时间在记忆中消散。

  □本报记者 贾云勇

  牢狱岁月让佘祥林的视力程度很糟,他只能用放大镜看报纸。

  本报记者 王昕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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