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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霍元甲》打败霍家后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4: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81岁的霍寿金以霍元甲之孙的名义,指责电影《霍元甲》侵犯霍元甲名誉权,将中影集团、北京电影制片厂和李连杰等告上法院。昨天,一中院认定《霍元甲》夸张与虚构内容在可容忍的范围内,并未构成侵权,驳回了霍寿金的起诉。

  此案开庭时,霍寿金的身份遭强烈质疑。昨天,法院判决首先确认了霍寿金为霍元甲之孙的身份。法院认为,霍元甲于1910年去世,霍寿金于1925年出生。当时中国正处于清
朝末年与民国初年的混乱时期,并无规范的户籍制度,更绝少有可保留至今的户籍档案。法官说,从民俗来看,家族族谱就是记载家族亲属关系的家族档案,一个人在族谱中所列的位置,都是经过全体族人认可的。因此,虽然霍寿金出示的族谱是在2002年编写,但族谱经过族人认可,可以证明霍寿金为霍元甲之孙的身份。

  霍寿金指责《霍元甲》把霍元甲塑造成滥杀无辜的江湖武夫,扭曲了霍元甲的形象。对此,法院认为,电影虽有夸张与虚构之处,但并没有侮辱和诽谤霍元甲,这种夸张和虚构内容在可容忍范围内,因而并未侵犯霍元甲的名誉,也未对霍家后人构成不利影响。

  宣判后,霍寿金的律师杨仲凯表示法院认可了霍元甲是一个民族英雄,他们可以平静地接受判决结果,但是否上诉还需回去与霍家商量后才能确定。

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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