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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同伴打成植物人少年赔偿5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5:05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石中原郜征)两高中生打台球嬉闹酿出悲剧,一人用球杆击中同学头部致其成了植物人。日前,这起故意伤害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终审结案,被告人阿牛(化名)被判有期徒刑3年,承担民事赔偿56万余元。

  18岁的阿牛和17岁的李某同为阜阳市某中学高中学生。去年9月15日18时许,放学后的阿牛和李某等人在学校附近打台球。其间,李某故意碰动阿牛的球杆,两人发生争执。李
某用书包去砸阿牛的头部,阿牛则持手中的球杆向李某的头部打了一下。李某当即抱头蹲下,阿牛欲再次挥杆击打李某时,被其他同学拦住。

  李某被送回家途中昏迷,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至今。经鉴定,李某因外伤致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目前持续昏迷,极重度智能减退,呈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一级伤残。

  去年9月28日,阿牛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今年8月,阿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56万余元。宣判后,双方不服均上诉,阿牛认为原判量刑过重,李某则认为原判民事赔偿过少。阜阳中院经过审理,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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