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粤港的深圳虎背山大巴抢劫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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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7:1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深圳12月27日电(记者王传真)震惊粤港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虎背山隧道大巴被劫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6月3日18时许,被告人陈立文、李德武、陈建登、陈健壮与犯罪嫌疑人陈炳辉(另案处理)经事前密谋和踩点,乘上一辆深圳至广州的大巴,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深圳
该案引起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侦破此案。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锋挂帅成立专案组,两天后专案组将陈立文等涉案人员抓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佟丹亲自担任了此案的主审法官。 法院一审判处陈立文、陈建登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健壮、李德武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