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开案一审宣判陈水扁女婿获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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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2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台北十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董会峰)广受岛内各界瞩目的台开内线交易案,二十七日下午三时宣判。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判处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有期徒刑六年,并科罚金新台币三千万元。 赵建铭的父亲赵玉柱被判刑八年四个月,并科罚金三千万元。其余五名被告也均遭判刑,刑期从一年六个月到四年三个月不等。此为一审,全案仍可上诉。
相关判决书三百一十五页,多达二十三万字。法官认为,赵建铭为典型权贵型犯罪,与父亲赵玉柱内线交易实际获利所得约为五千四百余万元新台币。 判决书在引述《庄子·胠箧篇》后指出,赵建铭毕业于台大医学系,犯罪时为台大医院医师,且已有多年买卖股票经验,智识程度明显高于一般社会大众。他以陈水扁家庭成员身份介入公营事业之运作,显见品行尚非端正。 判决书表示,一般人储存脐带血必须自己缴纳高额费用,赵建铭将三位子女的脐带血送往储存,却可获得一千九百万元之代言费,相当于一般中、下阶层一、二十年薪资所得总额。 即使如此,赵建铭仍不知洁身自爱,利用权势获取影响台开公司股价的重要讯息,进场买卖台开股票后,获得巨额经济利益,是典型的权贵犯罪类型。以“拟制性交易所得”计算,其犯罪所得约为四百二十七万元。 判决书表示,赵建铭在“法院”审理时仅辩称“未注意自己身份,随便与人吃饭”,显见犯后仍毫无悔意,从重量处有期徒刑六年。 判决书也指出,赵玉柱为小学退休校长,却以陈水扁亲家的身份,四处兼任顾问及积极介入“关说”,还利用持有台湾省体育会捐助款的机会,加以侵占,又与自己的儿子以特定人买卖方式,自彰化银行购买股票获利。 而赵玉柱在“法院”审理期间,态度恶劣,毫无悔意,因此依内线交易、公益侵占罪从重量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三年,合并计算判刑八年四个月。 这次宣判在台北“地方法院”第六法庭进行,七名被告及委任律师都未到庭聆听判决。大批记者守候在一楼采访,多家电视台事先准备图文纸板,跟踪宣判进程,作出即时报道。 台北“地检署”于今年七月十日侦结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嫌,起诉赵建铭等七人,赵建铭求刑八年(公诉检察官提高至九年),赵玉柱求刑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审理此案,迄今历时近五个月。(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