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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定全国第一份产权明晰的物业管理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21:3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还是关于住房的事。停车场产权和收益归谁,家庭财产被盗、车辆受损,物业该不该赔,这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一直争议的问题,也是正在讨论的《物权法》中的内容之一。但在深圳,已经有人走在了前面,昨天,全国第一份产权明晰的物业管理合同在一个小区产生。

  今天,深圳景洲大厦全体业主对一份全新的物业管理合同进行了投票。这份物业管理合同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和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合同还规
定,因物业监管不当造成的小区业主发生家庭财产被盗、车辆损坏等,损失由物业公司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标准”进行赔偿。

  业主说:“把我们要考虑的问题都写进去了,让我们少了很多后顾之忧。”

  深圳市

人大代表于秀峰说:“体现它的新意表现在车位 车库(的产权明晰)这个问题的解决与我国目前
物权法
的审议 包括将来的颁布实施都会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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