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一女士遭遇拾金索酬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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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12月27日热线消息兰山区周女士丢了手机被别人捡去,想要回时,没想到捡手机者先是暗示她表示感谢,然后一边和她讨价还价,一边使用捡到的手机猛打电话。 周女士告诉记者,25日上午10点,她在市区一超市购物时手机不见了,便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手机提示占线,就不停地呼叫对方。下午1点左右,一名男子接电话称,手机是他的女儿捡到的,如果想要回,需要用实际行动表示一下谢意。周女士说买一条香烟,对方
周女士说,因为对方不断地用她的手机拨打电话,25日晚,她只好去报停了手机号码,其话费清单显示,手机丢失后拨出去的号码有19个,话费达80多元。 手机报停后,那名男子联系周女士称,可以付200元赎回手机。因为她的手机购买时才花了580元,周女士没有答应。26日上午,对方联系和周女士见面,见面后一番讲价,周女士无奈用100元赎回了手机。 对此,临沂市公安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有人捡到手机,失主表示酬谢,酬谢的轻重都应该是失主的本意,捡到手机猛打电话还索赎金的行为违法,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由民警帮助处理。 临沂市今海瑞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拾物者使用捡到的手机拨打电话涉嫌侵犯别人的财产权,数额大的话还会构成犯罪。另外无论数额大小,都必须返还给失主。 记者 张希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