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审计局长被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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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1:00 北京晨报 | |||||||||
审计员猝死事件查明 新华社电(记者 王民)河北省纪委、监察厅日前通报了盐山“审计员猝死事件”的查处结果,当事审计人员先后接受盐山供电公司17次宴请后,又有部分人员利用公款携带家属赴江南旅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沧州市审计局局长田永利被通报批评,另5名相关干部受处分。
经查,按照河北省审计厅的部署,沧州市审计局从黄骅市、盐山县审计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由黄骅市审计局基建科科长滕义忠任组长,于2006年3月20日至4月11日对盐山供电公司城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行审计。盐山县审计局安排该局基建科干部张洪涛为审计组做服务工作。期间,该审计组先后接受盐山供电公司17次宴请。沧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朱玉山,盐山县审计局局长王荣华、副局长刘新才,盐山供电公司经理张红卫、副科级调研员苑洪福、办公室主任张春义等人不同次数地参加了宴请。4月11日午宴后,张洪涛猝死。 4月13日至17日,滕义忠、刘新才等人,参加了盐山供电公司安排的赴扬州、南京、镇江等地的旅游活动。期间,盐山供电公司用公款支付有关费用计8940元。 经沧州市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朱玉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荣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刘新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滕义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红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对沧州市审计局局长田永利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审计组其他成员和盐山供电公司苑洪福、张春义通报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