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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进人今起公开招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1:2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有关细则昨印发 招聘不得设歧视性条件

  早报讯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使用其它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昨日,市人事局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我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细则,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
施。

  细则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在纪律与监督方面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此外,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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