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五年增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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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1:4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毛磊、杜文娟报道:“纵向考察,我国民族地区发展迅速、变化巨大、成就辉煌,但横向比较,差距仍然很大。”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如是说。 今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22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执法检查。检查发现
司马义·艾买提说,由于发展起步晚、起点低,自我发展能力弱,民族地区还面临着不少困难 ——经济发展仍然滞后。去年,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仅占全国生产总值的8%,人均生产总值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29.4%。保吃饭与保建设矛盾突出,农牧区“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大量存在。 ——扶贫攻坚任务艰巨。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而且返贫率高。截至去年底,全国民族地区农牧区绝对贫困人口仍有1170.4万,占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49.5%,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 ——发展教育困难很多。民族地区的许多乡镇学校,工资待遇低,教师外流严重。去年底全国699个民族地区县中,150个县“两基”不达标。 ——医疗卫生基础脆弱。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边远山区和牧区,医务人员严重不足,医疗设备十分短缺,“看病难”问题突出。 ——社会保障惠及面窄。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699个县中,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还有323个县,占总数的46.2%。 同时,司马义·艾买提指出了法律实施中的一些问题:配套资金减免规定落实不到位,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小、不规范,资源开发补偿规定不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不到位,配套法规建设需要加快进度。 司马义·艾买提建议,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统一纳入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教育方面,将“一补”经费由国家和省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医疗卫生方面,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建立农牧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