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开旅馆害苦四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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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2月27日热线消息“三更半夜的,常有醉汉过来砸门,从开了招待所后我们都没睡过安稳觉!”家住济宁市长虹小区的李先生(化名)今日来电大吐苦水。原来,在他居住的楼洞内,一家住户开起了招待所,从那以后楼内人来人往,吵吵闹闹,四邻觉得非常不安。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两年前入住长虹小区,当时还以为其楼洞内都是业主居住,没
记者在李先生的指引下,来到这家招待所前,没发现任何招牌,店主仅在阳台玻璃上贴着写有“招待所”字样的纸张,房间窗帘也黑乎乎的。记者从工商、公安部门了解到,在小区居民楼内开旅馆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但是需要特殊行业许可证、营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各种设施条件符合才可以被批准,否则属于违规。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