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记者可聘大陆居民协助采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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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20 新京报 | |||||||||
国台办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李维一称台记者“黑名单”不存在 本报讯(记者徐春柳)昨日,国台办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李维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台湾记者都可以按《规定》采访,不存在“黑名单”。
只需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 李维一说,为方便在北京奥运会及筹备期间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昨天正式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李维一介绍,《规定》依照奥林匹克运动会惯例,为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即可;台湾新闻机构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大陆劳动服务机构聘用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规定》简化了台湾记者携带采访所需器材入境手续。台湾记者携带采访器材来大陆采访,可在办理大陆入境手续时,由主管机关授权的相关机构开具器材确认函,持确认函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有效签注办理器材入、出境手续;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台湾记者,可凭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出具的器材确认函办理通关手续。 李维一称,《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颁布实施后,2002年颁布的《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依然有效。不一致之处,以《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规定》为准。 呼吁尽早恢复大陆记者驻台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维一表示凡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台湾记者都可以按《规定》采访,不存在“黑名单”针对大陆对台湾媒体的开放,李维一批评了去年4月,台湾有关主管部门非常粗暴地、无理地中止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的事情,他称这破坏了两岸新闻交流的发展。 李维一认为这是在开两岸新闻交流的“倒车”,同时这种做法落后于时代。他再一次呼吁尽早恢复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