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现产权明晰物管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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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33 重庆晚报 | |||||||||
停车场产权和收益归谁,家庭财产被盗、车辆受损,物业该不该赔,这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一直争议的问题。昨日,全国第一份产权明晰的物业管理合同在深圳一小区产生。 这份物业管理合同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和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合同还规定,因物业监管不当造成的小区业主发生家庭财产被盗、车辆损坏等,损失由物业公司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标准”进行赔偿。 据央视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