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信息技术教育费用纳入一费制 收“电脑费”硬件要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41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配合省发改委出台的全省城市义务教育一费制新标准,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配备与验收标准”也相继出台。

  信息技术教育费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和电教教材两项费用,费用标准为小学四至六年级每生每期30元,初中一至二年级每生每期40元。小学低年级和初中高年级不允许收取该费用。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校至少有一间计算机教室,一间教室至少有30台计算机,一
周至少有一节计算机课。计算机台数与在校生之比,小学是1∶20,初中是1∶25。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