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出让有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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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2:54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国土资源部27日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该《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它的实施,为工业用地出让确定了一条价格“底线”。 《标准》把土地等别分为15等,最高等别土地的最低价标准为每平方米840元人民币
根据《标准》,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特殊情况,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到60%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