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民政局提起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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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3:19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引起全国关注的江苏“民政局替死亡流浪汉打官司”一案又起波澜,一审败诉后,原告高淳县民政局日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和2005年,高淳县发生两起车祸。经交警认定,死者均为外来无名流浪人员。2006年4月,高淳县民政局以社会救助部门及流浪汉监护人的身份,将3名肇事司机和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并索赔30余万元。今年12月18日,高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民政局
日前,高淳县民政局已向南京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为这两名死亡无名流浪汉维权到底。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