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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几经修改已趋成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4:40 深圳特区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三次全会听取有关执法检查报告

  物权法草案几经修改已趋成熟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有关农业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拟提请表决的法律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何鲁丽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常委会组织检查组于今年7月至9月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司马义·艾买提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报告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出六个方面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措施,进一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族和谐,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切实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不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检查有关农业法律实施和农业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物权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是可行的,并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物权法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几经修改,已趋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作了修改,建议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草案修改稿送请国务院修改完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时研究,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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