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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仍有立春并非“无春年”“不宜结婚”说法纯属荒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4:40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天津12月27日电】(记者周润健蔡玉高)目前,在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明年是‘寡妇年’‘无春年’,不宜结婚”。但有关专家指出,这种迷信说法是不科学的,适龄青年在选择婚期时还应顺其自然;况且,明年不是“无春年”,而是有立春的年份。

  天津市天文学会理事赵之珩介绍说,从2006年1月29日至2007年2月17日,为农历的
“丙戌年”,俗称“狗年”。这一年有两个立春:分别在2006年2月4日和2007年2月4日。因为这一年闰七月,比常年增加了一个月,造成了“双春”的现象。

  从2007年2月18日到2008年2月6日为农历的“丁亥年”,俗称“猪年”。这一年岁首的立春被“狗年”占有了,于是开头无立春,而到了年末腊月廿八,即公历的2008年2月4日,仍有立春。因此,说明年无春实属荒唐。

  相对于“双春年”,还有“单春年”(即在农历的一年中有一个立春之日)和“无春年”(即在农历的一年中没有立春之日,民间也称“寡年”)。

  “双春”或“无春”的现象,往往会在民间引发不少议论,有人甚至将此与吉凶福祸、婚丧嫁娶联系起来。赵之珩表示,“双春”也好,“无春”也好,都只是正常的历法演变,与吉凶无关,更不可能影响到婚姻的幸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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