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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将获2000多万“过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5:0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蔡晓芳) 在领失业金的特困人员、企业鳏寡孤独离退休人员等,在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期间将获得不同额度的慰问金。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劳动部门将于这“两节”期间,对我市四类人群进行走访慰问,发放共计2000多万元的慰问金。

  根据活动方案,我市16个行业中关闭、歇业、破产等改制困难企业进入行业托管的
1.8万名困难企业职工,每人将获300元节日补助金。同时,省、市相关领导还将走访慰问10家停产或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10户特困、“重病残”等困难企业职工家庭,每家企业获5万元慰问金,每户困难家庭获1000元慰问金。

  部分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及其中的特困家庭也是此次慰问的对象。2007年2月18日前办理了失业金定期申领手续,且享受2007年2月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每人可获300元。其中,2007年1月31日前办理了失业金定期申领手续、符合慰问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地办理春节慰问的申请手续。慰问金将与2007年2月的失业金一并发放。2007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17日首次申领失业金、符合慰问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同时办理春节慰问的申请手续,慰问金将与2007年3月的失业金一并发放。同时,对这些人员中的3类特困家庭,慰问补助金还将适当增加700元。这3类家庭分别是: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癌症、尿毒症、肾移植等重病,且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18日在治疗期内的;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为残疾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配偶是烈士的。符合特困慰问条件的失业人员需于2007年2月18日前凭医疗证明、残疾证明或烈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申报手续。未办理申领申报手续的,慰问金不予补发。

  慰问活动还将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特困家庭和鳏寡孤独人员进行慰问,向部分敬老院、养老院赠送微波炉、彩电、空调等生活用品,对部分老人发放慰问金。因病因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较大经济负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庭,每户可获800元慰问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孤身一人且无子女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每人可获400元。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的百岁老人,每人可获1000元。慰问金将于2007年2月10日前同当月养老金一并发放。

  另外,我市1380名1—4级伤残的工伤人员,每人可获400元慰问金,将于2007年2月10日随同工伤津贴一并发放。(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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