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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遭抵押业主状告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市民付国兴花33万余元买套别墅,但房款交后至今房产证却拿不到,原来在他买之前该楼就拿去做了贷款抵押物。近日他与另一名业主李晶将开发商大西南房产综合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撤销房产抵押。昨日下午,这起“房产抵押案”在武侯法院开庭审理。

  无证别墅套牢业主

  市民付国兴在2001年看上了位于武侯区机投镇的皇家花园兰苑C11号独幢别墅,套内面积186.80平方米,售价338224元。2001年12月22日,付国兴与该商品房开发商大西南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须于2002年1月15日前将商品房交付给付国兴,并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证。

  但付国兴没想到,从2002年开始,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产权证。皇家花园兰苑中还有其他18户业主和自己有相同的遭遇,都没能办到房屋产权证,甚至包括一些已经购买了房屋10年时间的住户。

  业主一怒状告开发商

  2006年,仍然盼不到房产证的19位业主决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办理产权证。在诉讼准备过程当中,业主们被告知,皇家花园兰苑早就已经被抵押给了银行,根本不可能办理房产证。于是,付国兴与业主李晶于10月16日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房产抵押,由大西南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证。

  昨日下午,武侯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大西南公司作为被告没有出庭。庭审后,记者拨通了大西南公司的法人代表曾令生的电话。他承认,的确于1998年将皇家花园兰苑20%的房屋抵押给了成都汇通城市合作银行,包括付国兴的C11号别墅。

  律师:抵押房出售须告知买家

  被抵押过的房子还能再进行买卖吗?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杨海斌律师认为,被抵押过还是可以卖房的,但必须向买房人告知。如果买方同意,这点务必在合同中注明,防止不必要的纠纷。杨律师说:“原则上,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子不能出卖,且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但如果双方均有诚意,也可以交易。但这时买房人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记者董馨实习生廖钰媛摄影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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