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扁交出机要费"机密文件" 扁:不便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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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36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2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一家牵涉的弊案,除了台开案已经宣判,这个星期五的“国务机要费案”,也将第三度开庭。台北地方法院上星期庭审时,要求陈水扁的“总统府”提供“机密外交”卷证,昨天是最后期限,陈水扁却只回函法院,表示“不便提供”。 据报道,“国务机要费案”开审以来,陈水扁及其民进党就采取拖延、“抹红”等
不但检察官发生问题,台北地方法院要陈水扁求提供的六件“机密外交”资料,也被陈水扁拒绝送交。法院的收发室,今天收到来自陈水扁的函覆,表示“机密外交”资料不适合送到法院,而收发室职员已经将这份函覆说明,转交给合议庭审判长。 由于陈水扁不愿提供资料,法庭上也将缺乏六件“机密外交”的直接证据,案件的审理进度肯定受到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