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民政局提起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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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7:4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新华社南京12月27日电(记者王骏勇 马杰)引起全国关注的江苏“民政局替死亡流浪汉打官司”一案又起波澜,一审败诉后,原告高淳县民政局日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和2005年,高淳县发生两起车祸。经交警认定,死者均为外来无名流浪人员。由于无法确定具体身份,又无人认领尸体,事故后续处理工作无法进行。2006年4月,在高
今年12月18日,高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民政局不符合原告主体资格,驳回其维权诉求。 日前,高淳县民政局已向南京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为这两名死亡无名流浪汉维权到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