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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率先启动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0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璐 通讯员吴树群 苏爱平)家住南开区长虹街建华里社区的残疾人吴庆茹和丈夫都下岗失业在家,今年面临大专毕业的女儿又不幸得了一场大病,一万多元的医药费让都没有医保的三口之家雪上加霜。昨天上午,在南开区举行的“爱心唱响和谐曲,共享南开温暖情” 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启动仪式上,作为首批46户受助困难家庭之一,吴庆茹获得了5000元的医疗救助款,一直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南开区在本市率先启动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在该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的非农业户籍家庭成员,除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般门诊医疗救助金额60元外,大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符合医保范围的,每年可得到最高不超过3000元至5000元的医疗救助。南开区将建立城市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方式进行筹集。从此,南开区没有医保的低保和特困家庭的医疗费有了着落,同时也填补了本市医疗救助体系的空白。

  南开区是本市的中心城区,下岗失业人员多、老年人多、低保困难群众多,因病致贫的多。因病致贫人口占特困户的3.28%。作为本市先期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区,南开区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重大疾病救助为重点,对低保特困家庭实施医疗救助,解决城市身患大病而又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特困户的治病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据了解,此次医疗救助对象为在该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的非农业户籍家庭成员,包括: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参加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虽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较重的人员;特困救助的家庭成员;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

  此次医疗救助方式主要包括一般门诊救助,大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医疗救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原有救济对象实行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重点补助。救助对象到区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持医疗救助卡可享受一般门诊救助,所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本人负担30%,70%由医疗救助资金负担,每人每年可享受一般门诊医疗救助金额6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享,每户每年累计达到一般门诊救助标准时停止享受救助,当年结余救助金额可结转下年使用。在大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医疗救助方面,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按当年发生医疗费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符合医疗保险范围)扣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给予50%的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5000元;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按当年发生医疗费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符合医疗保险范围)扣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给予30%的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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