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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限定最低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32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国土资源部27日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并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据介绍,全国土地等别共分15个。

  国土资源部在制定最低价标准时,明确了最低价标准与土地等别相挂钩的政策。在
土地等别基础上制定的最低价标准,随土地等别的降低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一等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840元/平方米)是15等(60元/平方米)的14倍,体现了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此外,经测算,现在各地工业用地成本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5至8倍。在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最终按6倍确定最低价标准,该标准比较符合各地实际,提高幅度是可以承受的。”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强调。

  据介绍,《标准》实施后,各地工业用地的实际出让价格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会有效抑制工业用地的过度扩张,提高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

  “在土地供应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土地供应结构,适当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量,促进住宅用地价格的稳定;同时,地方政府从工业用地出让中所获土地收益提高,有利于抑制地方政府补贴工业用地成本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说。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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