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台湾新闻机构将有更多便利可聘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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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李维一27日在年终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国台办将继续与台湾媒体保持一贯以来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提供更好的协助和服务,进一步推动两岸新闻交流的发展。 为方便台湾记者在北京奥运会及筹备期间来大陆采访,国务院台办27日颁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08
李维一说,这个规定依照奥林匹克运动会惯例,为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提供了进一步的便利: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即可;台湾新闻机构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大陆劳动服务机构聘用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简化了台湾记者携带采访所需器材入境手续。 在回答台湾同胞如何获得北京奥运会门票的问题时,李维一说,经向北京奥组委有关部门了解,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规定,台湾地区的民众可以向中国台北奥委会及其指定的代理商提出购票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