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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宣判一批罪犯被处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9:21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为琐事与他人争执,竟将其推入粪坑,用乱石砸死。昨日,这名罪犯被处极刑。当天,泉州中院在晋江法院宣判一批死刑犯,被告人尤传厝等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尤传厝今年32岁,晋江内坑人,小学文化。法院审理查明,尤传厝因交通事故
住院治疗,怀疑其兄尤某秋侵占其医药费。2004年7月间,2人为此发生争执并斗殴,尤传厝头部被尤某秋用石头砸伤。尤传厝认为其受伤是被害人尤某央儿子劝架时帮着其兄尤某秋所致,为此对尤某央家人怀恨在心。

  2005年12月一天晚上6时许,尤传厝遇见尤某央后,冲上前去就是一阵乱拳,再将尤某央的头部往旁边的石头墙上推撞。接着,尤传厝将尤某央推入路旁一粪坑。见尤某央挣扎并呼救,尤传厝捡起石块,朝其连续扔砸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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