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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裁定:邱兴华当即押赴刑场枪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09:35 东方网

  

终审裁定:邱兴华当即押赴刑场枪决[图]

  图片说明:邱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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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尤歆飞报道:今天上午9时,震惊全国的邱兴华杀人案继续开庭,进行二审宣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省高院慎重研究后所做出的终审裁定认为,上诉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无有说服力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裁定维持原判。

  选稿:谢婧来源:东方网作者:尤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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