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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说法第13期:租铺后方知不能办营业执照,可否退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11 金羊网-新快报

  法律信箱

  本版撰文:新快报记者韩彦

  本期律师点评:顾兰美(广东力汽律师事务所)

  编辑同志:

  您好!

  我最近通过中介租了一个铺位,付了两押一租6000元。但当我去办营业执照时才被告知这个铺位属住宅,不能作商业用途,我想退租但遭到拒绝。

  屋主是香港人,来签约的是他亲戚,当时也没有告诉我实情,后来才知道。请问中介此举算欺瞒吗,签约的人也不是屋主,合约有效么?谢谢!

  律师解答:

  本案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一、如你与业主的亲戚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你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内未对房屋用途有所约定,而你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他们实施了欺诈行为,则不能认定他们有欺诈行为。

  二、业主的亲戚与你所签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业主的亲戚是否有代理权。

  如果业主的亲戚与你签订合同时出示或交付了《委托书》,且签约行为是在业主的授权范围之内,或者出租行为事后得到业主的追认,则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如果业主的亲戚未经授权而将房屋出租给你并且事后未得到业主的追认,则表明业主亲戚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业主未追认该合同之前,你有以通知方式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合同撤销后你可以要求业主的亲戚返还你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xkbpajqb@vip.sohu.com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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