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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披露两起重大涉盐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2:22 江南都市报

  3个月查获700吨“脏盐”

  核心提示:记者26日从省盐务局获悉,“联合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盐业市场秩序百日行动”于近日结束,我省 盐务稽查执法人员共捣毁制假私盐窝点17个,查获违法盐产品678.6吨,查处涉盐违法案件650起,有效打击了不法 分子涉盐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省盐务局还披露了两起被移送司法机关审判的典型重大涉盐违
法 案件。

  据省盐务局盐政处处长、稽查总队总队长孙振荣介绍,在从9月初至12月中旬的“百日行动”中,我省盐务稽查执 法人员检查了全省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和大专院校、餐饮酒店、工地食堂等公共用餐场所,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私 盐和假冒小包装盐的违法行为,防止私盐、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盐市场。至目前,该局已移送司法机关刑拘 了6名涉盐违法犯罪人员,并审判了两起重大涉盐违法案件,4名涉盐违法犯罪人员被判刑。

  出租房内包装加工非法私盐

  根据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南昌市人史某于今年3月10日以每吨650元的价格从他人 手中购进散装私盐13吨,并从南昌市人胡某手中以同样价格购进散装私盐25吨,而这25吨散装私盐为胡某以每吨570 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得。史某共购进38吨非法散装私盐后,全部存放在青云谱区城南新房村一租住房内,并雇请5名女工 用假冒的“加碘食用盐”包装袋进行分袋包装加工。3月15日,南昌盐务局根据群众举报,将这一制假私盐窝点捣毁,缴获 全部非法私盐及制假工具。经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所查获的非法私盐不含碘,属不合格食用盐。

  法院依据以上事实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史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 处胡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6吨不符合标准的食盐销往星子县

  根据九江市星子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2日晚,现年34岁的罗某与秦某兄妹(另案处理)从 南昌装运10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盐进入星子县,由当地人黄某在星子县接货。4人将盐进行包装后,由罗某和黄某负责销 售。至7月12日案发时,两人已销售4.7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盐,另外5吨多食盐被当场查获。司法机关还查明,罗某 和黄某于2005年11月至12月间3次从南昌装运约16吨食盐进入星子县销售。经鉴定,该食盐为不符合标准的食用加 碘盐。

  法院依据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罗某和黄某拘役5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今年查缴外省私盐300余吨

  据了解,从今年初至26日,省盐务局及所属各级盐务机构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1603起,没收违法盐产品122 4吨。同时,该局在省公安厅的支持下,重点查堵外省私盐流入我省市场,先后进行了13次查堵行动,共查缴外省私盐30 0多吨。文/实习生郁晓静、记者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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