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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中介”别放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2:39 法制晚报

  这个“中介”别放任

  新闻提示

  2007年1月1日即将开始自行申报纳税。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个税申报规定的复杂性,“委托报税”将成为不少人的必然选择,相关中介机构将迎来商机。

  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有什么样的服务,这话一点不假。自行申报个税的日子还没开始,中介们就开始准备了。可以想见,在不长的时间以后,报税找中介,可能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然而,面对这个“新鲜事物”的出台,相关的部门似乎并没有充足的准备。税务部门表示,并没有对“委托报税”设计一个“合同范本”,委托代理费数额也由双方协商。换句话说,很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介与客户之间,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就纳税人而言,委托中介纳税,最大的顾虑有两个。一是纳税人的个人收入情况是不是会被保密,一旦有人打算出高价购买信息,这些事务所能不能恪守职业道德;另外一个就是收费。有的事务所已经把价格定在500元,甚至有6000到1万元的。收取这么高的费用,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肯定能把事情办好呢?

  其实,最可能出问题的还不是这些。中介们除了计算税额、履行手续外,恐怕还得提出合法的方案,帮助客户避税,这里面的学问就大了。有人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可能使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坑害客户,导致国家和客户双方受损。由于没有具体的管理规则,这种事情并非不可能发生。

  要说中介的混乱与声名狼藉,房地产或职业中介已经有了前车之鉴。显然,对个税中介应该一开始就严格管理,不能再走这条老路。

  新事物出现的时候,管理者千万别放任自流,等着以后出了问题再想办法。除了对从业人员资质有规定外,还要对中介市场的准入门槛、操作规范一一作出规定。包括保密、收费标准与税款安全等方面。特别是如果出现非法逃漏税的情况,如何甄别情况进行处罚——把工夫下在前面,是对中介的保护,是对个税申报制度的保护,更是对纳税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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