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需报安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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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3:18 北京晚报 | |||||||||
广州消息信息时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州市政府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任何单位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必须报备安置方案。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严禁企业随意裁员,避免造成大规模失业。王道斌吴子因林甲松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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