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餐馆联手反对叫停“开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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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4:26 新民晚报 | |||||||||
昨天下午,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北京烹饪协会、北京西餐协会紧急召集了15家区县协会及百余名餐饮企业代表举办“餐饮行业维权及谢绝自带酒水问题座谈会”,商家纷纷表示仍要“谢绝自带酒水”。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在会上说,协会坚决支持企业“谢绝自带酒水”。原因有三个:一是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餐饮企
“通过销售酒水赚取加价,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业,合法而且正当”,大董烤鸭店总经理董振祥说,“我们企业就谢绝自带酒水”。 他认为,相反收取费用才是合理的。因为,消费者自带酒水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如一桌酒席自带4瓶白酒,也许会延长几个小时的就餐时间,占用企业的就餐位次,影响企业的翻台台次,增加地租金、人工成本、管理费用、酒具的损耗、清洗费用等等。如果将酒水完全剥离出去,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还要向国家交纳5%的营业税、33%的企业所得税,这些成本都将只能摊到菜品里,菜品涨价消费者同样受到损失,而且对其他消费者也不公平。 西城区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某餐饮集团副总夏爱东认为,餐饮企业的成本核算的是综合平均毛利率,包含菜品的毛利率和酒水的毛利率,如果平均毛利率为50%,那么可能菜品的加价率为20%,而酒水的加价率80%才能实现。这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正常基础,如果消费者都自带酒水了,很多企业可能都无法生存下去。 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一项法律规定禁止收取“酒水服务费”。北京青年报(蔺丽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