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瞒报将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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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6:2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2月28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既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福建省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次省情省力调查,是一项重大的政府行为。 据悉,福建省农业普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是:在福建省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建制村和乡镇。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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