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刑释人员安置进企业务工 享员工同等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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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7:18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新闻网12月28日鹰潭讯(黄明球 记者 王凯 报道)记者28日获悉,鹰潭市司法局通过建立市 、县 、乡三级回归人员安置点、开展“扬帆工程”等,安排刑释解教人员进企业务工,有效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鹰潭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连续三年控制在1.99%以下。 从2006年6月开始,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与江西鹰潭温州商会暨江西余江(国际)眼
鹰潭市司法局还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了安置信息。一是发放了鹰潭籍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安置表,做好提前安置衔接工作;二是基地安置对象由鹰潭籍扩大到周边城市、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由刑释解教人员扩大到一般违法人员,由5年内刑释(或3年内解教人员)扩大到5年前刑释或3年前解教人员;三是公开安置承诺,经录用的员工,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标准执行,并与该企业的员工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确定保底工资;四是建立了安置基地工作制度,重点建立了基地工作例会、登记建档、二级帮教培训、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五是利用基地帮教,把安置帮教工作前移到监所,延伸覆盖到社会各层面,有效的提升了整个安置帮教工作的水平。 近几年,鹰潭市司法局先后协调相关企业建立了市 、县 、乡三级回归人员安置点(基地)7个。经过双向选择,在安置点先后安置了196人就业,占申请就业安置的95%。 编辑:吴辉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