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产权明晰物管合同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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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7:3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小区停车场产权、收益归谁?物管收费标准由谁说了算?住宅被盗、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是否要赔偿?……这些一直困扰业主的问题终于在一个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里有了约定。昨晚近9时,全国第一份产权明晰的物业管理合同—《深圳景洲大厦2007物管服务合同》签署生效。 据了解,金风帆物业管理公司与景洲大厦小区的合同今
“我们这份合同最大的亮点是,杜绝了物业公司挪用、挤占业主利益的可能性。”小区业委会主任邹家健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本体公共维修基金监管到位,该基金将和物业管理服务费分离,直接打入业委会监管账户,并严格按规定范围审批使用。物业公司只收取物业管理费。 新版“合同”首次明确约定,景洲大厦的停车场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为了摸清家底,业委会花了一个多月进行调查,最终得出的结果是停车场每年收入约为65万元。业委会每年将从中提留30万元,建立业主基金,为今后大厦更换电梯、主体大修积累储备资金。而剩余部分则用来补贴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这么一来,小区物管费从2.3元/平方米下降到了2元/平方米。 根据约定,如果因物业安全管理不当,造成业主家中被盗、财产损失和其他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字画、古董外,物管公司参照“家庭财产保险标准”及其理赔办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物业车场管理责任,造成业主车辆被盗,物管公司还将按“车辆保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份新版合同,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唐娟博士高度评价称,新合同凸现了社区公民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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