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记者采访北京奥运规定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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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7:30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新闻晨报报道27日上午,国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一系列两岸热点问题发表看法,主要涉及台湾记者采访北京奥运及台胞购买奥运会门票等相关事宜。 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方面的问题,凡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都是名正言顺的,不存在什么“黑名单”问题。
国台办昨天正式颁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根据《规定》,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同时,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根据国际奥委会规定,台湾地区民众可以向中国台北奥委会及其指定的代理商提出购票申请。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李维一针对有关记者的提问表示,“陈水扁6年坚持‘台独’,严重阻碍了两岸关系的发展”。他还指出台湾属于中国是历史的法律的事实。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李维一还呼吁尽早恢复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社记者在台驻点,对“大陆玉米供应台湾”等备受公众关注的问题,他也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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