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叫停燃气初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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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7:30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广东省管道燃气初装费的存废问题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东省物价局27日正式对外宣布,即日起将停止收取初装费。 停止收取初装费后,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将按合理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核定,部分城市可能相应提高气价,这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为此,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对原已缴初装费的用户可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适当气价优惠,并对低收入
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凡是燃气企业维护、折旧费等支出,均计入燃气经营成本费用并通过气价收入进行补偿,不得在气价外另收费。对燃气企业应用户要求提供的燃气设施改管、办理过户手续等服务,可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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