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台记者可聘大陆居民协助采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8: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柳志卿)国台办昨天发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规定指出,北京奥运及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可通过有关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规定指出,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不必再
向中国记协和各地国台办申请。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表示,对于两岸新闻交流,我们一直持开放、积极促进的态度,相信采访规定的颁布实施,一定会受到台湾记者的欢迎,为他们采访进一步提供便利。

记者:柳志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