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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须配卫生管理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8: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宋合营)昨天,市卫生局公布《2008奥运会与残奥会城市运行纲要》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部分,其中规定,明年年底前,本市将全面推进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全市各餐饮单位均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此前,本市仅在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或连锁经营的餐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场所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据了解,食品卫生管理员主要负责预防常见的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工作,须持证上岗。

记者:宋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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