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启用新版护照 16周岁以上公民护照10年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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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20 东南快报 | |||||||||||
新版普通护照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签发。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福州市出入境管理机构届时将同时启用97-2版普通护照、2006版贴纸备注页和出入境通行证。此次启用的新版护照有效期调整为5年有效及10年有效两种。
按照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16周岁以下申请人申领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申请人申领的护照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延至10年。有效期的划分,是按照申请人制证当日有无满16周岁来计算的。 目前,执有护照的16周岁以上市民,若护照还有半年才到期的,可不必急着去办新护照,按照新法规定,在到期前的半年内,可直接申请换发97-2版普通护照。 同时取消以往普通护照延期的做法,仍在有效期内的97-1版普通护照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再延期。 换新版护照程序 届时,市民可带着97-1版普通护照、身份证、户口簿、填写《证照延期、换发、补发、加注申请表》、正面免冠半身白色背景、深色上衣的彩照,前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换新版护照。 新版护照取消了身份证号码栏,取消加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编号印章做法,改为在资料页直接打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穴中英文?雪,同时还调整了资料页部分栏目的位置。
办理费用没有变化 新法规定了办理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目前,新收费标准还没公布,仍沿用原来的收费标准,办理护照200元,护照加注20元。 如果您对新法有何疑问,可拨打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电话87821104咨询。 记者 王占艳/文 陆乙鑫/图 通讯员 张旭民 陈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