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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大限度减少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20 东南快报

  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准备工作已就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工作将正式展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过去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
死刑案件的通知,一律予以废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昨天就死刑核准制度改革答记者问时说,最高法院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发言人说,坚持“少杀、慎杀”,就是要严格掌握和控制死刑适用的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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