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贩卖毒品 两毒贩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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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下午,淮南中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的罪犯林娘送、李兴大执行了死刑。 经审理查明:2004年3、4月间,被告人李兴大与孙怀岗(已判刑)通过在汕头打工的吴庆斌(已判刑)和在汕头开出租车的“阿勇”(在逃),从被告人林娘送处购买了毒品。李兴大将十余克海洛因送给吴庆斌和“阿勇”作为酬劳,其余海洛因由孙怀岗运回淮南。后李兴大将海洛因分成小包贩卖他人。此后,李兴大和孙怀岗又多次来到汕头市,伙同吴庆
2005年1月的一天,李兴大乘史涛(已判刑)赌博输钱之机唆使其贩毒,并商定,史涛支付介绍费5万元。经李兴大介绍,史涛又几次到林娘送家中购毒贩卖。2005年3月15日,史涛在准备贩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接着,李兴大、林娘送等纷纷落网。 被告人林娘送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海洛因2298.4克,贩卖咖啡因241.7克;被告人李兴大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海洛因1550克。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娘送、李兴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林娘送、李兴大均不服,提出上诉。案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了罪犯林娘送、李兴大死刑。 (任毅韧毅石放) | |||||||||